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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师范学院处分决定送达书3

【来源:沧州师范学院处分决定送达书3 | 发布日期:2018-01-23 】

沧州师范学院

处分决定送达书

编号:2018003

姓名:

某某

班级:

2014级

性别:

学号:

14xxxxxx29

专业:

体育教育专业

送 达 内 容

高某某,男,体育学院2014级体育教育专业本科二班学生,该生于2016年12月7日因身体原因办理休学手续,2017年12月7日应当回校办理复学手续,休学期满后,体育学院领导及辅导员老师多次催促其返校复学,但该生一直没来,经与其家长联系,得知该生已在外地参加工作,自愿放弃学业。根据《沧州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八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,给予高某某退学处理。

送 达 方 式

□ 直接送达

送达地点:

被送达人:

被送达人签字:________ 送达人:

沧州师范学院(盖章)

送达日期: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

□ 留置送达

? 邮寄送达

? 公告送达

注① 学生对纪律处分有异议的,在本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,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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