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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师范学院处分决定送达书2

【来源:沧州师范学院处分决定送达书2 | 发布日期:2018-01-22 】

沧州师范学院

处分决定送达书

编号:2018002

姓名:

张某某

班级:

2015级

性别:

学号:

15xxxxxx32

专业:

数学与应用数学

送 达 内 容

张某某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课后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,连续2周未归校且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所有教学活动。根据《沧州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试行)》第二章第十五条之规定,给予张某某退学处理。

送 达 方 式

□ 直接送达

送达地点:

被送达人:

被送达人签字:________ 送达人:

沧州师范学院(盖章)

送达日期:2018年1月18

□ 留置送达

? 邮寄送达

? 公告送达

注① 学生对纪律处分有异议的,在本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,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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