沧州师范学院
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》教思政厅[2016]3号文件要求,结合学生网贷状况的实际情况,学校决定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理性科学消费,拒绝校园网贷。
二、活动目的
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,自觉远离网络借贷行为,规避盲目消费风险,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。
三、活动对象
全校本、专科在校生(含校外实习学生)。
四、活动时间
2016年10月16日——2016年11月1日
五、活动内容
(一)摸排网贷实情
以班为单位,逐一了解班级学生网贷的状况,全面掌握班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实际情况。教育学生凡已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或投资的,要主动向辅导员报告,不得隐瞒,并须立即终止该项行为,防范风险,确保安全。
(二)召开主题班会
以理性科学消费,拒绝校园网贷为主题,召开主题班会。班会主要内容有下列七项:
1.学习校园网贷风险防范的文件。组织学生通读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》教思政厅[2016]3号文件,明确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活动的要求。
2.理清校园网贷现状。自2015年9月以来,分期乐、趣分期、诺诺镑客、名校贷、爱学贷、优分期、橘子分期、花儿朵朵、借贷宝等网络借贷平台在全国高校校园内蔓延扩散,各平台以“借钱不怕坑, 还款不用愁”、“零门槛,无抵押”等虚假口号诱骗在校大学生透支信用、盲目消费。部分同学为赚取利息差价,将学费或通过借贷的大额现金投入网络借贷平台中。 部分学生甚至充当宣传员,误导更多的 同学陷入网络借贷、透支消费,导致多名同学或因网站突然关闭血本 无归、 或因收不回贷款欠下巨额债务而被迫辍学躲债,家人只得卖房偿债的严重后果。
3.指出网络借贷的风险。一是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意识和机制。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大多自我宣传“1分钟申请,10分钟审核,快至1天放款,0抵押0担保”,申贷门槛低,手续非常简单,甚至不需要贷款者本人亲自办理。 二是缺乏监管主体和必要的监管。校园网贷属于互联网金融,而当前我国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监管,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,有些地方并没有做到位。虽然知道许多大学生并不具备支付能力,某些网络信贷机构却将其作为“摇钱树”客户群来发展,刺激学生非理性借贷和消费。三是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正确的消费观。据调查校园网络贷款很少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,更多用于个人消费, 尤其对手机、电脑等相对昂贵的电子产品的消费。由于不少大学生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,不知晓贷款利息、违约金、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金额,极有可能因网贷而背上沉重的债务,甚至陷入 “拆东墙补西墙”的连环债务之中,最终还是要父母兜底,或酿成其他苦果。
4.分析校园网贷案例。组织收看《郑先桥—校园网贷悲剧》,分析河南某高校一学生网贷自杀这个真实的案件,帮助同学们认清网络上名目繁多的借贷公司的主要借贷手段,揭示不良借贷的本质:看似是为同学们提供了贷款便利,实则是一种变相欺诈行为,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,则会限于被追讨的困境,会严重影响到同学们的正常学业和生活。
5.开展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教育。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片面追求物质享受,抵制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、理性的消费观念。在校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,一旦消费欲望膨胀,就可能陷入连环债务之中。在现今媒体已报道的大学生校园贷款事件中,学生贷款的动机大部分是出于过度消费或学生“被贷款”,但也有类似贷款用于赌球、用于所谓创业等情况出现。要求学生切勿过度超前消费、盲目借贷,不断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。
6.提高防范风险能力。开展消费观念和金融知识的教育,认清校园网贷可能带来的危害,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,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;不盲目信任推销的网贷产品,尤其警惕熟人(同学、学长、老乡)的推销。增强学生甄别、抵制网贷业务的能力,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警醒学生不参与与不良借贷相关的活动,不做校园网贷的帮凶,不轻信不良借贷公司的宣传,提高学生防范风险的能力。
7.加强资助工作宣传。提高国家奖助学金、学院相关资助政策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,使那些需要资助,特别是在学费、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,都能够明了政策、清楚办理流程。
(三)开展宣传活动
开展多形式广泛宣传。各学院要通过网站、微信、微博、QQ群等形式,广泛宣传专项教育活动,确保教育活动深入人心。
六、活动要求
1. 10月21日前,各学院将摸排学生网贷情况报告的电子文档,提交学生处。
2. 11月1日前,各班级将召开主题班会的图文资料电子文档,提交学生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