冀教政体函〔2016〕38号
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
关于举办“2016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高等学校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》,选树高校辅导员先进典型,宣传优秀辅导员先进事迹,全面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,展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,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崇高使命,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、专家化建设,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决定举办“2016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高校专职辅导员(指在高校院(系)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)。已获得往届河北省或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(含提名奖)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得再次申报。
二、报名截止时间
2016年9月30日。
三、奖项设置
本次活动将评选出“2016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10名,“2016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提名奖10名,并择优推荐参加“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评选。
四、报名条件
(一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(二)热爱辅导员工作,恪守职业规范,情系学生成长,道德品质高尚,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,专业素养突出。
(三)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,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、新载体,努力拓展工作途径,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、实效性和吸引力、感染力,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。
(四)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。2016年在履行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中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特别是在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,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,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。
五、评选程序
(一)推荐报名。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,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初评。每所高校仅限推荐1名辅导员。
各高校将推荐人选报名表(可在河北德育网主页下载)、事迹材料(3000字以内,分为个人简历、工作情况、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,主标题要凝炼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,副标题为“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”)、个人特色简介(300字以内)、数码照片(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)发至指定邮箱(邮件标题为“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”),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在指定时间内邮寄至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(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
(二)组织评审。评审分为入围、提名、终评三个阶段。组织评审专家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。
(三)结果公示。2016年10月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;优秀辅导员事迹在河北德育网进行展示。
联系人:秦建
联系电话:0311-66005204(传真)
邮 箱:hebeisizheng2016@126.com
报送地址: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1317室(邮编:050051)
附件:2016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审批表
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
2016年6月1日
附件
2016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审批表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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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性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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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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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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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民 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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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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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学 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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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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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职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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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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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现任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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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任辅导员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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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16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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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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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
方式
| 手 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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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公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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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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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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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邮 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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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迹简介
(限300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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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简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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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本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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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所带班级及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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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签名
| 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。
签名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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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推荐
意见
| 主管校领导签名: 学校党委盖章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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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说明
1.“出生年月”请按照“X年X月”格式填写,如“1979年6月”;
2.“现任职务”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,如“院党委副书记”、“院学工办主任”等,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“辅导员”;
3.“政治面貌”请填写“中共党员”、“共青团员”或“群众”;
4.“学历”请填写最终学历,如“本科”、“研究生毕业”;
5.“学位”请填写“学士”、“硕士”或“博士”;
6.“职称”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,如“教授”、“研究员”等,不要仅填写“初级”、“中级”或“高级”;
7.“担任辅导员时间”为截至2016年11月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时间,期间从事其他行政、教学等工作的时间不计入,填写格式为“X年X个月”;
8.“2016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”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,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,如“10级本科2个班,共78人”或“11级硕士1个班,12级本科3个班,共165人”,如为院(系)党委(总支)副书记或团委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、带学生的,请填写“负责全院学生工作”;
9.“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”请注明参加时间及培训名称,如2013年7月,参加第五十一期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;
10.“办公电话”请注明区号,如“0311—12345678”;“E-mail”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