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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师范学院学生离校安全告知书

【来源:沧州师范学院学生离校安全告知书 | 发布日期:2017-07-04 】

沧州师范学院学生离校安全告知书

为强化学生安全管理,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,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。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有关精神,本着对学生、家庭、社会负责的态度,特制定学生离校安全告知书,希望全校学生严格遵守。

一、 因故离校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,未经批准不得离校,假满须按时返校,

二、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安全知识学习,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,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。

三、 外出须乘坐正规运输公司的安全状况合格的交通工具。

四、 不到危险地带游玩;不到江、河、湖、塘中游泳,到正规的游泳场馆游泳必须结伴同行。

五、 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,不酗酒,不到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摊点、餐馆就餐。

六、 从事勤工助学或到用人单位实习须及时向学院报告,督促用工或用人单位为自己购买相关保险,定期向学院汇报情况,不从事高空、有毒、有害等危险性工作。

七、 不传播、复制、观看、贩卖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;不赌博或变相赌博;严格遵守《网络文明公约》,不沉溺于网吧和电子游戏厅。

八、 不参与打架斗殴、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。

九、 不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、封建迷信活动;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、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。

十、 外出旅游须办理审批手续,未经批准不得外出旅游,经学院批准的外出旅游团队,须由教师带队,并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。

十一、本告知书内容为全校学生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,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。

沧州师范学院

2017年7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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