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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师院2013年征兵工作方案

【来源:沧州师院2013年征兵工作方案 | 发布日期:2013-06-25 】

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2013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做好今年的征兵工作,确保高标准、高质量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。特制定本方案:

一、工作目标

以《兵役法》和《征兵工作条例》为依据,以河北省2013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针,紧密联系我院实际,大力开展征兵教育宣传,积极营造入伍光荣的舆论导向,把握好征兵工作的每个时间节点,努力完成我院2013年征兵工作目标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为加强对我院高校毕业生入伍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沧州师院大学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:

组 长:庞若通 副院长

副组长:韩希民 学生处长

成 员:宣传部、学生处、教务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后勤中心、保卫处等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及各系党总支书记。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,办公室主任:辛智广。负责日常工作。

三、工作步骤

(一)征兵宣传阶段(6月23日至6月30日)

1、召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方案,明确职责和任务;

2、通过宣传栏、板报、橱窗、标语、横幅等形式,大力宣传《兵役法》、《征兵工作条例》等法规和国家的对大学生的优扶安置政策;

3、通过校园网、手机短信平台、QQ群等多种新媒体形式,开展多样化、全覆盖的宣传发动工作,把宣传动员工作做到每一个班级,每一个学生(包括2013届毕业生)。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,营造浓厚的征兵舆论氛围;

4、各系要在系内设立征兵宣传咨询点,有专人负责,积极开展宣传教育,讲清政策规定,提高广大适龄青年学生踊跃报名参军的积极性。

5、各系要以班为单位,开展“我爱国防”的主题班会,引导毕业生把个人发展与国家需要相结合,激发毕业生投身军营、报效祖国的热情。

(二)征兵实施阶段(7月1日至7月15日)

1、6月31日前确定2013年我院在校生应征学生名单;

2、7月1日至5日组织应征同学进行体检;

3、7月5日至10日组织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政审;

4、7月10日至15日确定兵源去向;

5、暑假做好假期有应征要求的大学生的入伍申请,体检和政审工作。

6、做好对大一新生的新兵征集的宣传工作。

7、做好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表的收集、盖章、上报等工作。

(三)新兵起运阶段(8月25日至9月1日)

1、抓好入伍前的宣传教育,端正新兵入伍动机;

2、在新兵输送前,集中举行欢送仪式;

3、对2013年征兵工作进行总结,评比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充分认识2013征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今年的征兵时间由冬季改为夏秋季,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系要高度重视本系学生入伍征集工作。从提高兵源质量、满足国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,把对大学生的入伍征集工作落到实处。

2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。各系部要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,做到计划周密、分工明确、责任到人。

3、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。在征兵宣传教育的内容上,要突出抓好对大学生优惠政策的宣传,多种方式,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全方位地深入开展征兵宣传教育活动,调动大学生报名入伍的热情,迅速掀起征工作的热潮。

4、精心组织,加强服务。要提高服务意识,积极为报名参军的学生提供相应便利,把握好工作节奏和时间节点,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。

2013-6-21

附件1、高校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简介

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,还享受:

1、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:按照最高6000元/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。

2、使用、培养:在同等条件下,在选取士官、考军校、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。

3、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: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、取得相应学位、表现优秀、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。

4、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: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,优先录取。

5、免试或优惠升学:退役的高职(高专)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,参加专接本考试,享受招生计划单列、考试成绩单独划线、择优录取等政策,荣立三等功的可免试入读本科。本科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,立二等功及以上的,退役后免试(指初试)攻读硕士研究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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